沙弥等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2025-05-21 01:45

亦名: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
行宗记释云:“初释,上句,明同俗,五、十两戒,并具戒方便故;下明异僧,才沾有愿,故云少分。次释,以沙弥七岁驱乌,十四应法,年在童稚,故淫未发,痴騃无知,故多好杀;翻名息慈,亦由于此。三中,心志蒙昧,故云未通。例同轻罪,故非极制。”(戒疏记卷五·三二·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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衣二净和合
自杀不死犯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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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乘律论
形厕僧伍行唯三位
如来偏弘律典
[口*翕]食戒缘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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愿行
衣中畜重着轻
自杀
沙弥五德
略教
归依佛即归依法身佛
小乘三学
强敷坐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