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受用物

2025-05-21 01:44

戒本疏·四波罗夷法:“法所受用者,谓纸素竹木上书经像,或箱函器幞,曾经盛贮,克定永施,不许改转。此则一定,敬同圣教。皆是灭理之所依持,故有损益,并望涅槃,而生罪福。”(戒疏记卷六·四四·一○)

上一篇:治病法 下一篇:法灭之相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僧寺库厨须结净地
触女人戒缘起
弃洗钵水白衣家戒释名
摇身白衣舍戒释名
粟散小王
戏笑白衣舍戒释名
招提僧施
三衣体如法
知钟
摄僧自然六相开秉羯磨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差立主掌法
军中过宿戒犯缘
檀越施二部现前得施法
受具戒请十师法
戒为身足喻止持
安居受日互用
一切众律中戒经为上最
百一供身名体
受具戒衣钵坐具加法次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