羯磨疏诸众自恣法篇第七

2025-05-21 01:39

亦名:诸众自恣法篇、自恣法篇

羯磨疏·诸众自恣篇:“诸众自恣法篇第七。……就文为二,标缘、作法。……就后(作法)分文,前僧后尼。僧中分三,即三人也。就僧分二,即广略也。大同说戒,故不义张。广亦如钞,至时引用。……就尼法中,要取两众满五已上,方得治举,行事具也。不同教诫,约夏量德。四人已下,纵有所陈,治举非数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释自恣篇。自恣疏中自释。言诸众者,约人则该五众,约法则分三位;人法两释,并见文中。”(业疏记卷二一·一四·二○)(请参阅附录三‘自恣法略例’二○四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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头陀比丘不差为知事
重宝似宝
行事钞道俗七部立教通局意
自恣尼来请出过法
水中戏戒开缘
畜钱宝戒释名
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释名
安居须依五种律师
式叉摩那学法犯相
大盗戒开缘
受礼慰劳
依止人者十种
似宝数珠入轻
不得辄信举罪人语
头陀比丘
重增无知罪就事结堕
行事钞通辨羯磨篇第五
自恣小界
水中戏戒缘起
畜钱宝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