羯磨疏诸众自恣法篇第七

2025-05-21 01:39

亦名:诸众自恣法篇、自恣法篇

羯磨疏·诸众自恣篇:“诸众自恣法篇第七。……就文为二,标缘、作法。……就后(作法)分文,前僧后尼。僧中分三,即三人也。就僧分二,即广略也。大同说戒,故不义张。广亦如钞,至时引用。……就尼法中,要取两众满五已上,方得治举,行事具也。不同教诫,约夏量德。四人已下,纵有所陈,治举非数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释自恣篇。自恣疏中自释。言诸众者,约人则该五众,约法则分三位;人法两释,并见文中。”(业疏记卷二一·一四·二○)(请参阅附录三‘自恣法略例’二○四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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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居受日白二羯磨法
度减年受具戒开信受人语
三衣功德
受学家食戒犯缘
出家道众如法通食
亡物在白衣家分法
不受食戒所受境
非时食戒制意
道逢病比丘法
行事钞引用正文去滥传真科酌意
背请戒食体
欲法诸部通塞
用虫水戒缘起
破僧违谏戒开缘
安居受日法诸部不同
度减年受具戒缘起
三衣制量不制体
受学家食戒制意
出家超世
亡物四人羯磨分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