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01:36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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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戒境量
五篇篇义
露地敷僧物戒缘起
过量三衣戒开缘
说戒默妄是障道法
羯磨疏杂法住持篇第十
檀越施二部互正
犯罪心有克漫
众学篇释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