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分取衣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22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六缘成犯:一、比丘失夺三衣。二、非亲居士。三、为失夺故施,若非随受不犯。四、知为失夺故受。五、过知足,谓失一受一之类,是过限也。……六、领受。便犯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四七·一)

上一篇:过分取衣戒制意 下一篇:过分取衣戒知足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遮不至白衣家法并解
行事钞持犯方轨篇第十五
腻手捉饮器戒缘起
欲清净
界别有三
破寺恶报
安居受日约事长短
度减年受具戒开数胎中月等
三衣功用
受学家食戒缘起
出家须舍利
亡物对首分法
不受食戒所受食
非时食戒定时节
违谏五戒谏同罪别
行事钞忏六聚法篇第十六
脱脚床
欲法开缘
用虫水戒开缘
破内外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