过分取衣戒犯缘

2025-05-21 01:22

戒本疏·三十舍堕法:“六缘成犯:一、比丘失夺三衣。二、非亲居士。三、为失夺故施,若非随受不犯。四、知为失夺故受。五、过知足,谓失一受一之类,是过限也。……六、领受。便犯。”(戒疏记卷一一·四七·一)

上一篇:过分取衣戒制意 下一篇:过分取衣戒知足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兰若
覆钵差使往告法
尼言人戒犯相
不足数隐没人
实法宗
污比丘尼
大杀戒制意
谏瞋舍三宝法
众学篇犯相
受具戒正受前开导
贩卖戒三位
无主不处分过量房戒释名
多种有漏
覆头白衣舍戒释名
溢钵受羹戒释名
行事钞标宗显德篇第一
摄食界处所
拾毗尼义钞
有过药
迦絺那衣作衣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