饮酒三十五失

2025-05-21 01:18

亦名:酒有三十五失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菩萨戒云,酒生过失无量。且据智论,具列三十五失:一、现财物虚竭;二、众病之门;三、[斗@斫]诤之本;四、裸形无耻;五、丑名恶声;六、覆没智慧;七、所应得物不得,已得即失;八、伏匿之事,尽向人说;九、废业不成;十、醉为愁本;十一、身力转少;十二、身色坏;十三、至二十、,不敬父、母、沙门、婆罗门、尊长、佛、法、僧;二十一、朋党恶人;二十二、疏远贤善;二十三、作破戒人;二十四、无惭无愧;二十五、不守六情;二十六、纵色放逸;二十七、人所憎恶;二十八、亲眷摈弃;二十九、行不善法;三十、弃舍善法;三十一、人不信用;三十二、远离涅槃;三十三、种狂痴业;三十四、命终堕地狱;三十五、当来狂騃。过恶如是,今出家人尚常耽嗜。睹兹圣训,岂不自惭?”(戒疏记卷一五·五·五)

上一篇:饮虫水戒开缘 下一篇:饮酒戒制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
残谤戒开缘
尼依大僧安居
律藏无发起证信二序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作俗人门师法
不等受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