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四主
善不善法强盛因缘
不愚三相
预流果得不堕法
遮罪
犯处
圣应说舍
见结
精进能办自义他义俱义
缠法
极微建立五种
胜义谛教
对法藏
六种别欲
诃责犯戒声闻三相
欲界异生
种姓具足
熏习相
绮语业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