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

2025-05-21 00:02

【犯戒声闻当于三处安住惭羞】 p0523

瑜伽八十六卷二十二页云:复次犯戒声闻,当于三处,安住惭羞。往大师所。一者、深知己犯为增上处。二者、师事失仪为增上处。三者、由事乖则,当以方便调顺威仪,往大师所,为增上处。

上一篇:犯根本罪舍出家戒 下一篇:由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一行
一切种
一切施
一切戒
一切忍
一切智
一切慧
一剎那
一分摄
一大种
一向记
一意识
一世界
一大劫
一中劫
一佛土
一分障
一来向
一来果
一福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