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说

2025-05-20 19:52

【应说】 p1398

瑜伽十七卷八页云:此四颂中,初言应说者:谓一切有为法。所以者何?诸有为法,皆三种言事之所摄故。今此义中,说妙五欲,以为应说。又妙五欲,诸余沙门婆罗门等,从施主边,以言求索;故名应说。又诸君主,于妙五欲,从仆使等,以言呼召,而受用之。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又诸受欲者,于妙五欲,不能自然善知过患;惟除诸佛,及佛弟子,为其宣说彼过患已,乃能了知。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择灭异名
大乘阿毗达磨集有三义
一世界
饶益善
现前供养无记
舌识所依
已得眼声闻
六顺不退法
五识无分别
三世法
能引无义
三种法相
有漏乐
二种苦减果
于世间无所取执
如病
所诠相
解了八相
四大种所造诸色
四行了灭谛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