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应说 内容: 【应说】 p1398瑜伽十七卷八页云:此四颂中,初言应说者:谓一切有为法。 所以者何? 诸有为法,皆三种言事之所摄故。 今此义中,说妙五欲,以为应说。 又妙五欲,诸余沙门婆罗门等,从施主边,以言求索;故名应说。 又诸君主,于妙五欲,从仆使等,以言呼召,而受用之。 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 又诸受欲者,于妙五欲,不能自然善知过患;惟除诸佛,及佛弟子,为其宣说彼过患已,乃能了知。 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 发布时间:2025-05-20 19:52:47 来源:佛教导航 链接:https://www.fjdh.org.cn/dict/37723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