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说

2025-05-20 19:52

【应说】 p1398

瑜伽十七卷八页云:此四颂中,初言应说者:谓一切有为法。所以者何?诸有为法,皆三种言事之所摄故。今此义中,说妙五欲,以为应说。又妙五欲,诸余沙门婆罗门等,从施主边,以言求索;故名应说。又诸君主,于妙五欲,从仆使等,以言呼召,而受用之。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又诸受欲者,于妙五欲,不能自然善知过患;惟除诸佛,及佛弟子,为其宣说彼过患已,乃能了知。由是因缘,亦名应说。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灭谛与诸行尽灭非一非异等
断相利益多种
二种界差别性
慧善解脱
缘生行流转渐次
四种修习现观次第
小想
三法能害烦恼怨敌
无漏乐
世第一法应言一心
无倒行总义
大乘相应契经
四念住
妙行清净寂默差别
为触对
中界
发心坚固菩萨有二种不共世间甚希奇法
能生现法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