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受食戒开缘

2025-05-21 16:31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不犯者,取净水,杨枝。若不受酥油灌鼻,与唾俱出;余不犯。若乞食时,鸟衔食,若风吹堕钵中;除去此食,乃至一指爪,可除去;余者不犯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中,上二非食。若不下,治病。若乞下,开物堕。粗者可除;或不可辨,理应再受。余即除不尽者,准上善见细尘更受,以一向不可除故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○·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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