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学罪结犯有二

2025-05-21 16:31

资持记·释钞序:“不学罪结犯有二:初发心断学,随心顿渐,一一吉罗;二、临境不解,随事别结。”(事钞记卷二·二八·一七)

上一篇:不学无知罪相 下一篇:不得满数不得诃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避恶众生法
行事钞结界方法篇第六
自恣五德举罪五德
毗舍离
畜种植生种开制
福出净田道起少欲
安居忘成法
广略二教相成
大盗戒盗僧物结罪最重
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
别众食戒僧次请犯相
亡物负债进否
不学灭法
非衣
遗落食戒开缘
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
自恣五人僧法
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
畜众物开缘
破重戒不得再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