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学罪结犯有二

2025-05-21 16:31

资持记·释钞序:“不学罪结犯有二:初发心断学,随心顿渐,一一吉罗;二、临境不解,随事别结。”(事钞记卷二·二八·一七)

上一篇:不学无知罪相 下一篇:不得满数不得诃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
律海
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
同羯磨后悔戒犯缘
偷兰遮前后不定
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
不知教者毁伤戒律
食前后入聚落白法
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
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
沙弥十戒相
略教行法
残宿内宿一异
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
律宗所诠唯持犯
如来相好以戒为本
同羯磨后悔戒制意
偷兰遮
佛观三世佛制戒
不痴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