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戒重受

2025-05-21 11:08

子题:五戒多论不得重受、五戒成实四分俱开重受

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若准不得重受。依成实四分开重受,故末利夫人,第二第三重受五戒,即其证也。”济缘记释云:“重受中,亦以两宗对明得否。多宗五戒,其必尽形,故但一受,义无重加。成宗不尔,任时长短,随受随增。末利此翻为柰,由昔施柰,得今果故。二三重受,事见本律。”(业疏记卷一○·二七·一六)(请参阅附录二‘多论成论五戒受法异同表’九八页)

上一篇:五戒简能三归直授 下一篇:五法现前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
残谤戒开缘
尼依大僧安居
律藏无发起证信二序
如来至真等正觉是我世尊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作俗人门师法
不等受食戒开缘
食前后至他家戒犯缘
衣体
与人女粗语戒人女义
沙弥受持钵具及说净等法
当持净戒受人信施
残谤戒缘起
尼依大僧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