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众相礼法

2025-05-21 11:08

子题:五众及塔相礼、如来及塔通礼、礼师冢

行事钞·僧像致敬篇:“(一、次礼人塔)四分,五众[及塔]相如来及塔通礼。初小沙弥尼,礼大沙弥尼、沙弥、式叉、比丘尼、比丘、如来,及六塔。二、小沙弥,礼大沙弥尼、沙弥,乃至如来,及六塔。三、小式叉摩那,礼大式叉,乃至如来,及四塔。四、小尼,礼大尼、比丘、如来三人,三塔。五、小比丘,礼大比丘及如来二人,及塔。(二、礼师尸冢)五百问云,得礼师冢。还自问曰:‘生时是师,死成枯骨,何由向礼?’答:‘佛在世时,应须供养,泥洹已,亦是枯骨;师亦如是,须报恩故,得礼冢也。死尸未葬,义准礼之。’”

资持记释云:“五众下略及塔字。相礼者,若五众相对,则四位尊卑,二众沙弥,同一位故;若五众各论,自分大小,当众同腊,则须对礼。如来及塔,五众齐敬,一向是尊,故云通礼。塔即坟冢。初下,别列。次科,五百问中。决前礼塔,引佛为比,意在报恩。死下,义准。论明礼冢,不言尸故。”(事钞记卷三七·一九·一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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