略教相

2025-05-21 01:54

戒本疏·总辨广略二教:“定相中。(一、列示四略)略教有四:初彰过门,略如诃欲中如火如刀等。二、止观门,略如劝修舍三善三毒等。三、调伏门,略如下略偈,止唯三业。四、发行门,略如经律中诸恶莫作;阿含经解,止在三学。(二、总判通局)上明四略,义通道俗。约教被人,第三略中,教设在道。取其行方,理通于俗,亦不可怪。如初篇戒,过体则通;取其声教,两分其位。各有理也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定相,明略中,初科,四略,前二举广,反释。诃欲,文见淫戒。劝修亦初戒缘,云当于如来清净法中于欲无欲等。修舍即是止观;止谓舍恶,对下三毒;观即修行,对下三善。后二引略顺释。三、指释迦佛偈,四、即迦叶佛偈。阿含解者,彼云,诸恶莫作,净戒具足清白之行戒学;众善奉行,心意清净心净定学;自净其意,除邪颠倒,是诸佛教,去愚惑想除倒去愚,即慧学。总判中,初示四门俱通。约下,简第三通局。初明教局。本被道众。取下,次明行通。由无罪聚,同十业故。方,法也。如下,引例。过通教局,义无异故。五八俗教,篇聚道教,故云两分。如前二判,义无去取,故云各有理也。”(戒疏记卷二·五四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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