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篇七聚离分品位之意

2025-05-21 11:07

子题:定其轻重取究竟者莫不齐五、定其来报年劫远近者莫不齐六、定其果由因成自有因不感果者莫不齐七

戒本疏·七聚重轻:“(一、叙立)大圣立教,为显时心。或立结业以收非,或立名相以束罪。随其所通,得解便止。如阴界入,随迷故分,可以例晓。(二、正示)罪虽丛聚,一位三阶:定其轻重取究竟莫不齐五,故有五聚、五犯、五制、五品、五篇、五部等是也;定其来报年劫远近者莫不齐六,故有六犯聚、六种犯是也;定其果由因成自有因不感果者莫不齐,故有七犯聚、七种制,母论七篇等是也。(三、结意)如斯位置,意在净行。”行宗记释云:“次科,初二句总举。一位三阶者,如五篇罪,通五六七,而无有别;唯偷兰罪,局下二阶。定下,列示。初阶,次牒六名者,上三本律,品是十诵,篇即僧祇,部乃了论。第二阶中,二名,如律如杂心论;别对六天六狱。偷兰第三,且据上品;中下来报,可对堕吉。第三阶中,不感果者,谓拥住方便也。二名亦见本律;母论名篇,准知二名不局。”(戒疏记卷四·四·一五)

上一篇:五篇七聚犯罪受报岁数 下一篇:五篇次第义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遮不至白衣家法并解
行事钞持犯方轨篇第十五
腻手捉饮器戒缘起
欲清净
界别有三
破寺恶报
安居受日约事长短
度减年受具戒开数胎中月等
三衣功用
受学家食戒缘起
出家须舍利
亡物对首分法
不受食戒所受食
非时食戒定时节
违谏五戒谏同罪别
行事钞忏六聚法篇第十六
脱脚床
欲法开缘
用虫水戒开缘
破内外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