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入僧制意

2025-05-21 11:07

亦名:亡僧物入僧制意、亡五众物入僧制意、亡人物入僧制意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制意者:(一、不入佛法)所以五众亡后,皆入僧者。生则依三宝出家,而物不入佛法。以出家六和,同遵出要。身行所为,莫不为僧法所摄。故人施佛法,比丘无分。若施僧者,依位受之。(二、不入俗人)亦不属俗,非福田故。僧祇,阿若憍陈如空林中入涅槃,牧牛人送衣物与王。王即评直五钱,依法断还沙门,乃至佛言属僧。十诵,跋难陀死,衣物直四十万两金,国王、刹利种及诸亲里各欲收取。佛言,王赐诸臣,比丘不得;乃至亲里集会,不见唤及。僧家财法并同,俗人不合;此属僧物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二·一一)

上一篇:亡物五人以上羯磨分法 下一篇:亡物具德赏劳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过量尼师坛戒制意
羯磨皆须坐秉
犯罪心错误义
众学篇开缘
摄僧作法界
差分卧具法
三宝物当分互用
受具戒所对七境
五篇篇义
羯磨疏杂法住持篇第十
摄僧人法二同界
差人行筹法
三宝物守护
受具戒戒师白和法
五篇次第义
露地敷僧物戒犯缘
过量三衣戒释名
羯磨疏集法缘成篇第一
檀越
犯罪三处决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