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分物时节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僧物分物时节、分亡僧物时节、亡人物分物时节、亡五众物分物时节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分之时节。(一、死已即分)五众若死,僧祇,不应即闭其户。彼有共行弟子持戒可信者,与户钩;若不可信,持户钩付僧知事人已;供养舍利(即死尸)料理竟。若弟子持戒可信者,使出衣;若不可信,应使知事人出衣,然后僧分。(二、尸去后分)十诵云,诸比丘在尸边分衣,尸起护物。佛令死尸去后,若僧在异处应分。毗尼母云,分比丘物者,先将亡者去藏已,送丧僧还,来至寺,取亡人物着僧前,然后如上依法集僧分之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三三·一八)

上一篇:亡物分法 下一篇:亡物分轻物差人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非时入聚落应嘱授
过限急索衣戒开缘
请处
听门众器
欲之与欲制意
理忏灭业
破僧就方分别
摄僧戒场内外先后
常坐不卧
三举人行处
受具戒竟记其时节
出家女处
亡物具德赏劳
非时入聚落嘱授法
过限急索衣戒释名
说粗罪戒开缘
听门众具中诸杂物
欲之与欲六缘
理忏属利根
破僧就数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