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分物时节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僧物分物时节、分亡僧物时节、亡人物分物时节、亡五众物分物时节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分之时节。(一、死已即分)五众若死,僧祇,不应即闭其户。彼有共行弟子持戒可信者,与户钩;若不可信,持户钩付僧知事人已;供养舍利(即死尸)料理竟。若弟子持戒可信者,使出衣;若不可信,应使知事人出衣,然后僧分。(二、尸去后分)十诵云,诸比丘在尸边分衣,尸起护物。佛令死尸去后,若僧在异处应分。毗尼母云,分比丘物者,先将亡者去藏已,送丧僧还,来至寺,取亡人物着僧前,然后如上依法集僧分之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三三·一八)

上一篇:亡物分法 下一篇:亡物分轻物差人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名字
僧之自行唯局净众法通净秽
作大房法
不系钵食戒释名
裔叶
与人女粗语戒犯缘
当护持此戒如牦牛爱尾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
残谤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