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盆器作具轻重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人物盆器作具轻重、亡僧物盆器作具轻重、亡五众物盆器作具轻重、盆器作具轻重

子题:五种作器、作器、铁作器、陶作器、皮作器、竹作器、木作器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四分,铜瓶、铜盆、绳床、木床、水瓶、澡罐、钖杖、扇、斧凿、灯台、枕、车舆,及铁、皮、竹、陶、木种作器入重。此五种作器,并谓能造物具。故律云,木作器狼藉无安置处,佛令作皮囊盛之,非谓所造之物。则通轻重。佛则不判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注简所造差别,不可一判;则明上云入重,定是能造。仪云,铁作器者,炉、冶、钳、砧、错等器。陶作器谓轮、绳、袋、簿、锹、钁等具。皮作器谓盆、瓮、床、桄、刀、[利-禾+戋]、熨、铁等。作器谓刀、锯等。木作器谓斧、锯、斤、[利-禾+戋]等。此皆妨道,不合畜故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二二·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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