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人物约教处判轻重、亡僧物约教处判轻重、亡五众物约教处判轻重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定轻重者。然此亡物,诸部未融,随情难信。理须随本受体,何律受戒,即以此律而定重轻。若亡人不忆,看病未知,则随别住何部行事,即以此部处断是非。不得自垢心行,妄兴与夺。实从四分而受,当寺行之,便随贪欲,多判轻物入僧,便准十诵。此由贪故犯非,由教是罪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一三·一)

上一篇:亡物瞻病赏劳外界合赏 下一篇:亡物处判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睡眠三种
摄僧作法界制意
三归二种受
受具戒正问遮难
具足戒
露地然火戒缘起
过量尼师坛戒开缘
说欲不障道违僧谏戒释名
羯磨通塞
独与女人说法戒犯缘
众法羯磨三相
摄僧作法界分齐
三归下无所加
具缘成犯义
露地然火戒犯缘
过量尼师坛戒缘起
说欲不障道违僧谏戒缘起
羯磨竟处
独与女人说法戒制意
众法对首五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