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
2025-05-21 11:06

亦名:亡人物约教处判轻重、亡僧物约教处判轻重、亡五众物约教处判轻重

行事钞·二衣总别篇:“定轻重者。然此亡物,诸部未融,随情难信。理须随本受体,何律受戒,即以此律而定重轻。若亡人不忆,看病未知,则随别住何部行事,即以此部处断是非。不得自垢心行,妄兴与夺。实从四分而受,当寺行之,便随贪欲,多判轻物入僧,便准十诵。此由贪故犯非,由教是罪。”(事钞记卷三二·一三·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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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事钞引用正文去滥传真科酌意
背请戒食体
用虫水戒缘起
破僧违谏戒开缘
安居受日法诸部不同
度减年受具戒缘起
三衣制量不制体
受学家食戒制意
出家超世
亡物四人羯磨分法
不受食戒受食处
非时衣
道覆律师
行事钞序教兴意
背请戒开缘
欲法说欲仪
用虫水戒犯缘
破僧违谏戒释名
安居受日法
度减年受具戒犯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