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居受日法

2025-05-21 10:24

亦名:受日法、受日出界法

子题:三种受日并不通夜、受日三种

随机羯磨·诸众安居篇:“时有佛法僧塔事,及父母檀越召请受戒忏悔等缘,并瞻病求药问疑请法,如是诸事,不知云何。佛言,不及即日还,听受七日去;不及七日还,听受十五日去;不及十五日还,听受一月日,及一月日应还。其种受日并不通夜,不同他律。又所为之缘,但是破戒非法事者,并非正缘,不成受日,及破安居。十诵云,应五众安居,五众受日。若受日往赴在道,事尽即须返界,以无法故。明了论中有重受七日法。僧祇律云,比丘尼无羯磨受日法,若有缘开七日。”(随机羯磨卷下·一二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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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满数不得诃
头陀四位
释子
行事钞资持记会本
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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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钱宝戒制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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式叉摩那制立两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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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施随事兴念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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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问诸大德是中清净否
不学罪结犯有二
头陀功德
酒有十过
行事钞诸杂要行篇第二十七
自恣因诤事增法
水中大小便涕唾戒开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