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演毗尼法令正法久住

2025-05-21 11:06

子题:毗尼法、令正法久住

含注戒本·皈敬偈:“今演毗尼法,令正法久住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一·三)

戒本疏·释皈敬偈:“归敬本意,初句明意,后句明益。(一、明意)说非过未,传显当时,故曰今演。此谓能弘之缘也。毗尼法者,谓所弘之教(即指戒本)也。毗尼翻律,律训为法,转释取义,令易解也。如母论云,毗尼名灭,灭诸恶法,故曰毗尼。所灭有七,谓犯、诤、烦恼、比丘及尼、少分、一切处也。二百五十戒,为少分也;净戒心慧微细戒者,是一切处也。如上灭解,但是对治所除。至于相翻,如上解是。……(二、明益)二解演布益中,由上传持,正法兴显。问:‘会正之极,勿过明慧;如何久住,偏约毗尼?’答:‘明义不同,各有兼正。据理深浅,能治功用;戒律指事,伏业方便,故劣明慧。若就住持建兴三宝,则律为胜。由世随相有,律附缘生,亲成大用。故文云,以众和合故,佛法得久住也。又约根条,定慧不及;自不能起,必由戒生。如经,依因此戒生定慧等。教据斯义,故弘演之。所以善见论中,佛告阿难,有五法令正法久住:一、毗尼者,是汝大师。二、下至五人持律在世。三、中国十人、边方五人受具。四、乃至二十人得出罪。五、由律师持律故,佛法住世五千年。广文如彼。良由一闻行教,信而奉遵;业非外倾,定慧内发;远近两果,无不思怀。引生后进,永隆万载,故为久住也。”(戒疏记卷二·二○·一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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