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6-05-14 22:17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齐整着涅槃僧戒释名
波罗夷
八不净物
佛观三世佛制戒
别众食戒约处辨犯
八戒
恐怖兰若受食戒制意
和尚德腊
食残宿食戒制意
真净施主不知辄取衣戒犯缘
三归加语无非叹德
本法尼安置仪式
随摈沙弥戒缘起
戒本
戏笑白衣舍坐戒
大盗戒人重余轻
事忏伏业
受具戒单白差威仪师
未藏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