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外道食戒开缘

2026-05-14 22:17

资持记释云:“不犯,准律有五:一、若舍着地与;二、若使人与;三、若与父母谓住外道者。僧祇不开;四、与塔别房作人,计作食价与;五、若力势强夺去。”(事钞记卷二四·二一·一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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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衣须随身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受具戒不应暗时受
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
一心行道勿念衣食
尼说戒请法仪
诃责羯磨所被不得至四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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过量覆疮衣戒缘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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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衣补治法
出家道众如法通食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三事验三道
劝犯足食戒犯缘
四诤十八品
系头物
第四佛略教偈
谏摈恶邪沙弥二法
[帛*系]作卧具大乘极制