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养为过漏因

2025-05-21 11:04

亦名:佛不制戒因、四事众恶之源

行宗记·释四波罗夷法:“律序,身子请佛制戒,佛言,未得利养,过漏未起。以初出世,法化未通,后渐弘广,信施充积,因兹生过。故知四事众恶之源,有智深思,特须远离。毛绳截骨,世喻昭然;肉骆驼山,昔缘显矣。请详缘本,宜用书绅。”(戒疏记卷五·四八·一○)(请参阅‘比丘多乞命终作肉骆驼山’二一七中)

上一篇:别请五百罗汉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下一篇:制不往学家法并解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拾毗尼义钞
有过药
迦絺那衣作衣法
智首律师
车梯回转
共未受具同诵戒开缘
余语触恼法
十种非威仪不应礼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十八法
说戒默妄对问缘得罪多少
足食
摄僧大界戒场界立量同异
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挑钵中食戒释名
时药
食前后至他家戒释名
僧次非法
比丘呼召应异俗
破僧假佛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