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过药

2026-04-21 21:14

资持记释云:“有过药,即曾犯触宿者,病故开之。或云五辛者非。”(事钞记卷三四·一一·一○)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屏听四诤戒但闻便犯
三衣须随身
诃责羯磨所被不得至四人
一心行道勿念衣食
止持制门中制止事法
受具戒不应暗时受
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
尼说戒请法仪
同羯磨后悔戒缘起
过量覆疮衣戒缘起
残宿内宿一异
三衣补治法
出家道众如法通食
同诵一说二说三说
三事验三道
劝犯足食戒犯缘
四诤十八品
系头物
第四佛略教偈
谏摈恶邪沙弥二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