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养为过漏因

2025-05-21 11:04

亦名:佛不制戒因、四事众恶之源

行宗记·释四波罗夷法:“律序,身子请佛制戒,佛言,未得利养,过漏未起。以初出世,法化未通,后渐弘广,信施充积,因兹生过。故知四事众恶之源,有智深思,特须远离。毛绳截骨,世喻昭然;肉骆驼山,昔缘显矣。请详缘本,宜用书绅。”(戒疏记卷五·四八·一○)(请参阅‘比丘多乞命终作肉骆驼山’二一七中)

上一篇:别请五百罗汉不如僧次一凡夫僧 下一篇:制不往学家法并解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僧伽蓝民
作持
不与欲戒犯缘
食失受法
衬身衣
与人女粗语戒开缘
沙弥尼出家受戒法
疑恼比丘戒定罪初在闻知
杀戒人重余轻
尼八事成重戒犯缘
戒境遍一切众生
如草布地法
向塔舒脚戒开缘
僧伽蓝
作小房法
不与欲戒制意
食前食后
与人女粗语戒释名
沙弥安居受日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