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童女

2025-05-21 11:02

子题:处室、未归

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十八童女者,处室未归也。”  济缘记释云:“处室谓室女,未归即未嫁。”(业疏记卷一七·三二·一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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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僧大界须相小界无相
常住常住僧物
三举人求解
受具戒竟为说四夷
出家受十戒须二师
亡物入僧制意
非分乞钵戒开缘
过限急索衣戒语默分齐
说粗罪戒缘起
听门众具中洗足具
欲之与欲五种
理忏三观
破僧就凡圣分别
摄僧大界量
师资相摄
三种共语不许窃听
受具戒秉法差别
出家胜益
亡物五人以上羯磨分法
非分乞钵;戒护钵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