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具戒一时同受不得至四人

2025-05-21 11:01

亦名:受具戒登坛人限

子题:一众

行事钞·受戒缘集篇:“四分云,若有难缘,如说戒中当二人三人一时作羯磨,不得至四。僧祇,一和尚,一戒师,一众,得二人三人并受;若二和尚共一戒师,二三人不得一众受。善见云,二人三人一时受戒,一一同等腊等时,不相作礼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四分难缘,开多人受;僧祇善见,乃是常开。今时行事,不须执难。八难余缘,后篇委列,故略指之。僧祇中,因波离有二沙弥,欲令并受,白佛因开,文引佛答。一众,谓二师外兼余教证,共十人也。并受字下,彼云不得众受,今此略之。若下,遮非。彼云二三人共一羯磨师,别和尚,共一众受,不名受具足。比今所引,少有不次。善见中,不相礼者,谓不互礼,应得对礼。”(事钞记卷九·九·一七)

上一篇:受僧伽梨法 下一篇:受具戒三品心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
非法非毗尼羯磨
遗落食戒缘起
行事钞用诸部文意
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
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
畜田宅园林开制
破经不得烧毁
安居对首法
广教总分三分
大盗戒盗佛物结罪
受必护持事须戒律
别众对足数料简
亡物约教处判轻重
不可学迷唯事开忘
非法别众羯磨
遮贼法
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
自恣三法词句不同
毗尼有五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