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具戒不应暗时受

2025-05-21 11:01

资持记释云:“五分,反显相识犹通暗受。续引灯照,不容滥委。”(事钞记卷九·九·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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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尼赞食戒开缘
别众
亡物瞻病赏劳外界合赏
不受食戒开缘
非时食时药七罪
遮说戒事
行事钞历代重为大训
自恣一人心念法
毗尼四法
畜七日药过限戒开缘
破结受具唯局四果
安居命梵二难出界法
广教后制之意
大盗戒盗人物物相
受尼赞食戒缘起
别持犯
亡物瞻病赏劳七众得否
不受食戒释名
非时食戒开缘
遮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