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家简老少

2025-05-21 10:58

亦名:出家年限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僧祇,七岁解知好恶者,应与出家。八十、九十太老,过七十,卧起须人,不听度;若能修习诸业听出家。若太老太小,已出家,不应驱出,比丘越悔。央掘经,老母求佛出家,佛以偈止:‘汝今年衰老,出家时已过,但当深信心,以法自苏息。’净饭王求佛出家,律中,佛言,但观无常诸行,足以得道,不须出家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僧祇,前明老少未度应简。七岁已上,七十已还,有智堪苦,则是教限,言其老中过七十者,时有堪能,犹听出家,谓作沙弥也。若下,次制已度应摄。太老,即八九十;太小,即未及七岁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一七·一七)

上一篇:出家简根具 下一篇:出家与剃发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不足数伽论三人
食家屏坐戒缘起
覆疮衣制法
与女人同行戒缘起
沙弥罪相开遮
病比丘安置处所
毁毗尼戒缘起
尼受戒法中四法不可合受
戒德恒流
妄语言了结犯不待信
命难
作余食法
不足数五分一人
食家屏坐戒犯缘
覆屋过限戒缘起
与女人同行戒犯缘
沙弥等三小众杀戒在初之义
病比丘便器安置
毁毗尼戒犯缘
尼受戒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