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家简老少

2025-05-21 10:58

亦名:出家年限

行事钞·沙弥别行篇:“僧祇,七岁解知好恶者,应与出家。八十、九十太老,过七十,卧起须人,不听度;若能修习诸业听出家。若太老太小,已出家,不应驱出,比丘越悔。央掘经,老母求佛出家,佛以偈止:‘汝今年衰老,出家时已过,但当深信心,以法自苏息。’净饭王求佛出家,律中,佛言,但观无常诸行,足以得道,不须出家。”资持记释云:“僧祇,前明老少未度应简。七岁已上,七十已还,有智堪苦,则是教限,言其老中过七十者,时有堪能,犹听出家,谓作沙弥也。若下,次制已度应摄。太老,即八九十;太小,即未及七岁。”(事钞记卷四一·一七·一七)

上一篇:出家简根具 下一篇:出家与剃发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戒律东土初传
妄语翻名审定
周罗发
僧制非法
作犯
食家屏坐戒制意
覆屋过限戒犯缘
沙弥法
病人临终为唱读善行令正念
毁毗尼戒犯相
尼受大戒二部僧数
戒师有和无差教师有差无和
妄语居语业之首
含饭语戒开缘
僧制如法
作无作戒名义
不见举法并解
食家中有宝
覆屋过限戒此据看过非三节过
与外道食戒缘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