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盗戒犯相

2026-08-15 22:24

亦名:盗戒犯相

含注戒本·四波罗夷法:“诸处得物,盗直五钱,若过五钱,波罗夷;方便,偷兰遮。若取减五钱,偷兰遮。不得者,突吉罗。教人盗取,彼若得物,俱波罗夷;若受教者自取异物,若异处取物,取者犯重,教者偷兰。若为取物,使无盗心,教者波罗夷,受使者不犯。若教人取物,谓遣盗取,受教者犯重,教者无犯。有主想,犯重;若疑,偷兰。无主物,有主想疑,偷兰。比丘尼等四众,并如上戒。”(含注戒本卷上·六·一二)

上一篇:大盗戒犯境 下一篇:乞缕使非亲织师戒开缘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盗杀二戒天同畜异
摩摩帝
一坐食十利
四药病重代手口二受
八敬法
五师
回僧物戒开缘
说戒座上忆罪发露法
羯磨十缘第八正陈本意
未成缕
皮革靴履开制
忏波罗夷僧残辨异
一坐食制意
四药授药人
八戒食前作意食竟受亦得
五夏已前专精戒律
随摈沙弥戒犯缘
回僧物戒缘起
说戒座上尼差人请教授法
未成[帛*系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