乞食非法

2025-05-21 10:44

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乞食非法者,谓择富去贫;离难从易;弃恶取好。皆非次第,越威仪也。五分,佛未立二师故,威仪改常。自手取食,不从人受;就他手中抄拨而取;手捻钵缘,不擎受食。斯之妄法,往往盛行,可通改也。”  济缘记释云:“择富去贫,是分别过;离难从易,是懈怠过;弃恶取好,即贪嗜过。五下,引缘。自手取食,一向不受也;就手抄取,受而乖法也;捻缘不擎,非受仪也。”(业疏记卷一一·一九·一八)

上一篇:乞食法制意 下一篇:事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受具戒所对七境
五篇篇义
羯磨疏杂法住持篇第十
摄僧人法二同界
差人行筹法
三宝物守护
受具戒戒师白和法
五篇次第义
露地敷僧物戒犯缘
羯磨疏集法缘成篇第一
檀越
犯罪三处决断
摄僧三小界集僧远近
差人忏白衣法
三宝物出贷
受具戒得戒时节
五篇七聚离分品位之意
露地敷僧物戒制意
过量三衣戒缘起
说戒默妄定罪重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