乞食非法

2025-05-21 10:44

羯磨疏·诸戒受法篇:“乞食非法者,谓择富去贫;离难从易;弃恶取好。皆非次第,越威仪也。五分,佛未立二师故,威仪改常。自手取食,不从人受;就他手中抄拨而取;手捻钵缘,不擎受食。斯之妄法,往往盛行,可通改也。”  济缘记释云:“择富去贫,是分别过;离难从易,是懈怠过;弃恶取好,即贪嗜过。五下,引缘。自手取食,一向不受也;就手抄取,受而乖法也;捻缘不擎,非受仪也。”(业疏记卷一一·一九·一八)

上一篇:乞食法制意 下一篇:事忏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欲与清净同异
安居法明破有二
式叉摩那六法学宗
大盗戒缘起
受持不捉金银戒功德
别众食戒犯缘
亡物钱宝轻重
不学无知结罪分齐
头陀
邪三宝
行事钞讣请设则篇第二十三
毾[登*毛]
畜钵过限戒缘起
欲与清净合传
式叉摩那不受六法不得受具
受戒自他两受胜劣
别众食戒制意
边罪难
行事钞自恣宗要篇第十二
自恣制夏末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