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

2025-05-21 10:43

子题:小事

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:“五分,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。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,应令觉知,广如第二十三卷。善见,和尚多有弟子,留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令读诵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五分,小事,谓供给承事也。若下,恐俗轻侮,正其所失,准彼乃是弟子觉师。今此反之,意通彼此。下指广相,文见[五分律第]二十七[卷]。善见,留一者,乃知师摄,意本利他,不图役力。”(事钞记卷一○·二二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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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前毗尼释名
[帛*系]作卧具戒缘起
三归成受与否
受具戒法说结不同
出家元缘
非分乞钵戒舍忏法
过量雨衣戒制缘
圣智胜法
檀越施非时现前得施法
[帛*系]作卧具戒犯缘
三归忏悔法
受具戒法约处分别
出家人近俗过失
非分乞钵戒制意
过量覆疮衣戒缘起
说法听撮要
檀越施非时僧得施法
现前毗尼五种
摄僧大界唱相法
[帛*系]作卧具戒制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