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

2025-05-21 10:43

子题:小事

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:“五分,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。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,应令觉知,广如第二十三卷。善见,和尚多有弟子,留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令读诵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五分,小事,谓供给承事也。若下,恐俗轻侮,正其所失,准彼乃是弟子觉师。今此反之,意通彼此。下指广相,文见[五分律第]二十七[卷]。善见,留一者,乃知师摄,意本利他,不图役力。”(事钞记卷一○·二二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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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食界开结诸部不同
具戒境量摄戒尽不尽
默摈法
弟子犯过合诃之法
过前受急施衣过后畜戒制意
夺三十五事
摄僧大界失相
漉水袋制意
七日药说净
摇身白衣舍戒缘起
二持就行优劣
五逆
不学灭法
手把散食戒释名
受具戒十师持破成否之相
淫戒犯无克心同成极重
突吉罗罪误心犯相
长跪
依止羯磨
故妄语戒劝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