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

2025-05-21 10:43

子题:小事

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:“五分,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。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,应令觉知,广如第二十三卷。善见,和尚多有弟子,留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令读诵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五分,小事,谓供给承事也。若下,恐俗轻侮,正其所失,准彼乃是弟子觉师。今此反之,意通彼此。下指广相,文见[五分律第]二十七[卷]。善见,留一者,乃知师摄,意本利他,不图役力。”(事钞记卷一○·二二·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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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事钞四药受净篇第十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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摄僧戒场结法
平钵受食
三衣不受转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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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共住如前后犯亦尔
非时入聚落戒犯缘
过限药请戒犯缘
行事钞受欲是非篇第四
背请戒制意
欲之说不称欲有成法义
理忏空行
破僧就界分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