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

2025-05-21 10:43

子题:小事

行事钞·师资相摄篇:“五分,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。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,应令觉知,广如第二十三卷。善见,和尚多有弟子,留一人供给,余者随意令读诵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五分,小事,谓供给承事也。若下,恐俗轻侮,正其所失,准彼乃是弟子觉师。今此反之,意通彼此。下指广相,文见[五分律第]二十七[卷]。善见,留一者,乃知师摄,意本利他,不图役力。”(事钞记卷一○·二二·六)

上一篇:二师 下一篇:二师折伏弟子法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沙弥
畜长衣过限戒长衣十日开意
止犯二种
对佛坐立差异
弟子辞和尚白谢法
夺比丘衣戒犯缘
受随二戒相资
倒说四事
佛塔中宿戒缘起
不次受食戒开缘
长跪
行骂戒缘起
自恣第二增法
沓婆摩罗子营事放光之意
畜长衣过限戒释名
止犯
尊证师
弟子见和尚非法应忏谢辞去
夺比丘衣戒制意
受随二戒招果受疏随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