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互贷

2025-05-21 10:42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塔僧二物,互贷,分明券记,某时贷,某时还。若知事交代,当于僧中读疏,分明唱记,付嘱后人。违者结犯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且约塔僧,法物亦尔。券即契书。读疏者,历帐告僧。违结罪者,一违此教,理须得吉;一不还三宝,随物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一·九)

上一篇:三宝物互用通塞 下一篇:三宝物像共宝互用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供养五种有德生现世福
交梭
不学无知罪分位别解
头陀不舍而违犯吉
邪命
行事钞说戒正仪篇第十
自恣即说戒
氍毹
畜贮积谷帛开制
欲与清净同异
安居法明破有二
式叉摩那六法学宗
大盗戒缘起
受持不捉金银戒功德
别众食戒犯缘
亡物钱宝轻重
不学无知结罪分齐
头陀
邪三宝
行事钞讣请设则篇第二十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