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宝物互贷

2026-07-09 11:58

行事钞·随戒释相篇:“僧祇,塔僧二物,互贷,分明券记,某时贷,某时还。若知事交代,当于僧中读疏,分明唱记,付嘱后人。违者结犯。”  资持记释云:“且约塔僧,法物亦尔。券即契书。读疏者,历帐告僧。违结罪者,一违此教,理须得吉;一不还三宝,随物结犯。”(事钞记卷一七·四一·九)

上一篇:三宝物互用通塞 下一篇:三宝物像共宝互用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摄僧无场大界通结聚落
沙弥受衣法
佛巡比丘房意
昙隐
三宝物互贷
毗尼四法
摄食界开结边房静处
毁毗尼戒杂碎戒
说戒人法是非
大盗戒盗人物物相
戒论
明了论疏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犯缘
反钞白衣舍戒缘起
戒法重受通塞
驱他出聚戒开缘
不学无知罪相
说法诸说是非
叉腰白衣舍戒开缘
不足数义加二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