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作恶说

2025-05-21 10:36

行宗记释云:“前明别分。具即身口。以吉罗无限,分之令易,故为七聚。作义下,次显通含。作通说局,故云作义长也。此就罪体,鼓动不异,故或为六聚。律下文者,即诸犍度。”(戒疏记卷四·六·五)

上一篇:恭敬三宝一切修因感果 下一篇:恶心出佛身血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作大房法
不系钵食戒释名
食前后至他家戒释名
裔叶
与人女粗语戒犯缘
沙弥同受请
当护持此戒如牦牛爱尾
杀具四种
尼依大僧自恣法
律藏结集最先
如来遗身利物
同诵六相
僧不得至尼寺授戒
作倡伎乐
不系二、食戒缘起
食前后至他家戒缘起
被单
与人女粗语戒犯相
沙弥受衣法
当说善语不应恶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