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2025-05-21 10:32

亦名:十事能忍方堪受具、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含注戒本·九十单提法:“佛言,若年未满二十,不堪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、蚊虻毒虫;及以恶言、若身苦痛,不能堪忍;又不堪持戒,及以一食。若满二十,堪忍如上众苦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中·二四·一一)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总有十事,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为六,蚊虻等为七,恶言痛苦为八,持戒为九,一食为十。能忍此十,方堪受具。”(戒疏记卷一五·三二·一)

上一篇:年满二十 下一篇:床上礼佛开湿处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受僧伽梨法
三衣难开不着
跳行白衣舍戒释名
钵之失受相
捉宝戒拾遗处治法
大盗戒捉缚驱杀四相
四分
取非亲尼衣戒开缘
三衣长短相
跳行白衣舍戒缘起
诃责弟子无杖打法
钵之受用法
无根波罗夷谤戒缘起
想差方便
大盗戒制意
四依法腐烂药制开
足食戒食体
诃责弟子法
钵之受法
无根波罗夷谤戒约罪多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