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2025-05-21 10:32

亦名:十事能忍方堪受具、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含注戒本·九十单提法:“佛言,若年未满二十,不堪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、蚊虻毒虫;及以恶言、若身苦痛,不能堪忍;又不堪持戒,及以一食。若满二十,堪忍如上众苦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中·二四·一一)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总有十事,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为六,蚊虻等为七,恶言痛苦为八,持戒为九,一食为十。能忍此十,方堪受具。”(戒疏记卷一五·三二·一)

上一篇:年满二十 下一篇:床上礼佛开湿处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语傍人
钵具三如
方便趣果
然火七事无利
摄食界解法
慧远大师至死不饮蜜浆
乞缕使非亲织师戒开缘
受具戒三遮外余遮事诸部杂相
三语八敬受具非外凡地
蹲坐白衣舍戒开缘
钵他
方便独头吉罗通故误两犯
捉宝戒缘起
慧光律师
受具戒三遮外余遮事四分七种
蹲坐白衣舍戒释名
诃责羯磨所被不得至四人
钵之行护法
断事遣不诵戒毗尼者出二法
无尽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