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2025-05-21 10:32

亦名:十事能忍方堪受具、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

含注戒本·九十单提法:“佛言,若年未满二十,不堪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、蚊虻毒虫;及以恶言、若身苦痛,不能堪忍;又不堪持戒,及以一食。若满二十,堪忍如上众苦事。”(含注戒本卷中·二四·一一)

行宗记·释九十单提法:“总有十事,寒、热、饥、渴、风、雨为六,蚊虻等为七,恶言痛苦为八,持戒为九,一食为十。能忍此十,方堪受具。”(戒疏记卷一五·三二·一)

上一篇:年满二十 下一篇:床上礼佛开湿处

微信分享

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

微信分享二维码

留言点评

点赞推荐

着新衣戒衣作净
大德
慈地比丘得恶食因缘
迦絺那衣
恶心出佛身血
忏波罗夷法
戒本位立五篇
着新衣戒犯相
常住常住僧物
着新衣戒缘起
敬佛意
摄食界结竟不开内宿
摄僧界
被单
饭覆羹戒缘起
受具戒请师法制请缘
尼与僧作不礼法并解
安居受日出界逢难法
差比丘料理房法
忏波罗夷得清净法